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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7人)

2021浙江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7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法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经有关部门同意,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7名。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3年4月14日至2003年4月13日期间出生);

(四)男女不限,户籍要求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待遇及管理

1.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 实行合同制管理,年薪按照柯桥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制职工薪酬标准规定执行。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上午8:30-下午17:00,中午不休息)。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 报名地点:柯桥区人民法院南门信访大厅。

3.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1)后前往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做好防疫工作,自觉佩戴口罩。

4.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2份(报名表用A4纸打印,分别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2份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二)考试及面试

采用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考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 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由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60%,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40%,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

(2)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4月16日(上午8:30-下午17:00) ,地点:柯桥区人民法院南门信访大厅。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考试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