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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铁路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和文员公告(19人)

2021年黑龙江铁路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和文员公告(19人)

七、公示与录用

1.各招聘法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各招聘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法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和文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公示结束后,各基层院将拟聘人员名单报中院备案。

八、录用的递补和调剂

1.对笔试、打字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成绩达到公告标准,具备参加面试资格,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中院将在一年内保留其面试资格,用人单位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2.具备面试资格,但未被报考法院录取的应聘人员,可以向未招满的法院申请调剂,经中院批准后,参加调剂后法院的面试。

九、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和文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和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和文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各招聘法院联系方式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咨询电话:0451-58983998

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33号

电子邮箱:hebtlyszjfygbc@163.com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

咨询电话:0451-86444368

法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0号

电子邮箱:2864387703@qq.com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

咨询电话:0452-2927098

法院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站前大街南一路5号

电子邮箱:qtfyggyx@163.com

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

咨询电话:0453-8829808

法院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光华街728号

电子邮箱:798775650@qq.com

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

咨询电话:0454-8922038

法院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复东路376号

电子邮箱:864490666@qq.com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申领“龙江健康码”,须在考试当天下载当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以备进入考点时查验。

2.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防疫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接受“龙江健康码”和考试当天“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或体温大于37.3℃的,不得进入考点。未带手机,无法提供“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

4.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严重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医治。

5.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6.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7.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法院联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原标题:铁路法院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和文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5ubSAfMFQlt4l8V_cpBQ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