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内容及标准
1.技能项目考试:主要测试录入速度,分为听打和看打,每分钟均为100字(含)以上,且正确率在95%(含)以上为合格;
2.理论知识考试:主要考试法律专业基础知识,每名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100道选择题,满分100分。
以上两项考试均为机试,即时公布成绩。
(三)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考试时间:拟于2018年7月7日至2018年7月8日,每日9:00开始,18:00结束。技能项目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25分钟,理论知识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45分钟。
先进行技能项目考试,考核合格者,可继续参加理论知识考试,否则,取消理论考试资格。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务网”相关通知(网址:中公警法考试网)。
(四)面试、体检及考察
1.面试: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理论知识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组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派人参加。
2.体检: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5的比例,按照理论知识与面试两项成绩相加的总分值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
3.考察: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的政治素养、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综合能力等内容进行考察。
4.其中法律事务、检察事务、法律文秘、司法警务等专业,可优先录用。
五、工资待遇
1.工资:试用期月工资为160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用工单位同意继续留用的,工资为36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的个人部分)。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郑州市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
六、其他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持有人社部颁发的速录师资格证书或工信部颁发的速录师专业技能证书的考生技能项目免试。
4.拟录用在职人员须在2018年7月 15日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取消录用。
5.拟录用者的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与河南中原劳务派遣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6.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务网公示3个工作日。
7.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试成绩将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务网”(网址:中公警法考试网)公布。
以上公告内容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南中原劳务派遣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
河南中原劳务派遣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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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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