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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3名)

2021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3名)

(七)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同时需要审查是否有亲属从事律师执业等情况。

(八)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巴南区人民法院在巴南区人民法院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巴南区人民法院报到,与巴南区人民法院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新聘书记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年度内,巴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在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程序进行补充聘用。

四、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其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任职年限,岗位等级共分为“三级九档”,由低到高依次为初级3档、2档、1档,中级3档、2档、1档,高级3档、2档、1档,试用期满合格的定为初级3档。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办法》享受与其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待遇,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用人法院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023-66214877

巴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原标题: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jkLIX9V3mBFn5CScuSVH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