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进入证件审核人选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技能测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凡在网上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时提交证件审核的报名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面试(占总成绩的40%)
拟于2021年6月26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侧重考察面试人员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时间为6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本数)的,不再进入体检等招聘程序。
考生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政审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政审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与政审程序的顺序为: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相关工作经历较长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造成空缺的,按同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国聘雄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首次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
(八)递补
报考人员成绩在1年内有效,因聘用制书记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可在考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当地在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确定。由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他事宜按照《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天气、疫情等原因导致相关招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将及时通过短信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疫情防控期间,请报考人员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提供相应健康码。
(三)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技能测试、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河北雄安新区基层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招聘公告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负责解释。
(六)报考人员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咨询方式
政策、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9984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
2021年6月6日
附件:雄安新区基层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信息表
原标题:22名!雄安新区基层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yQ04OeYV3ipdliAbqY_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