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受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工作人员(书记员)3名
二、工作地点: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应聘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打字速度能够达到60字/分钟左右。中共党员或有法律知识、从事过法律辅助工作者优先。
(二)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章守纪,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有较强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与其他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时须向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相关证明和承诺);
(四)服从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自愿接受劳务派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自愿报名,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择优录用。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四川民生人力资源公司(青莲西街178号)。联系人:夏老师0286-2663536。
3.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填好后双面打印),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退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由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