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1.由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测试、面试。
2.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经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有人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体检机构另行通知。
(二)政审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应在体检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提交《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政审登记表》,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聘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一)因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人员不予以聘用;
(二)符合聘用条件且有意愿被录用的人员与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和外派手续。
八、薪酬福利待遇
(一)月工资2400元(包含应由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
(二)按国家法律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工会会员福利。
(三)出差费用实报实销。
(四)试用期约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全额发放。若拟派遣人员经试用不合格或其他自身原因无法胜任的,不予招聘。
九、违规处理
应聘人员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个人信息、报名资料、证明材料真实、可靠,一经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或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将随时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概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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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书记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guang-an.gov.cn/garsj/shhzp/2021-06/11/content_8475301568db41a198bc166992f1924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