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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台州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8名)

2021浙江台州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8名)

温岭检察院 | 2021-06-22

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共招录司法雇员8名。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30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温岭户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中,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招录为司法雇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五)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若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需出具委托书并签名。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网络报考人员须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及报名表,一并发至邮箱:1689026346@qq.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司法雇员招录”字样)。网络报名人员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考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考试资格。《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可在以下网址登录下载:温岭检察网(http:// tzwl.zjjcy.gov.cn)、温岭人才网(http://www.wlrcw.com)。

1.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为 6月23日— 6月25日17:30前。现场报名时间为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温岭市人民检察院。

3.资格审核:6月28日—6月30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