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20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有相关行政文秘、对外宣传工作从业经历、工作经验丰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8、喀什市人民检察院在职及离退休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或近姻亲的;
9、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喀什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共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喀什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
(二)岗位职责:
从事文秘、行政、外宣、视频编辑工作,各类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会议材料、发布新闻通稿及其他综合性材料撰写,具有较强沟通能力、文字编辑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三、招聘原则及范围
(一)坚持党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法律规定、人岗相适原则。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2021年7月26日-7月30日,北京时间10:30-18:30)
1、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在喀什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998-2658109 联系人:黄玥 18909988799)
3、携带资料:
(1)报名人员从喀什市人民政府网公告栏下载《喀什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蓝底1寸免冠照片2张。
(2)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学历证明原件、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