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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疆喀什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4人)

2021新疆喀什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4人)

喀什市人民政府 | 2021-07-08

1、笔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和工作常规等内容,考试答题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6日 ,笔试时间:2021年8月7日。

(2)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以及文字编辑水平。

(2)面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

3、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发放体检通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总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特别提醒:笔试、面试时需携带纸质三日内核酸证明

(三)体检。

1、体检当日由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确定医院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四)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考察时,考生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喀什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者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均可在本职位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3、对拟聘用人员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和待遇。

1.聘用制书记员起薪标准参照本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

2.在聘用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无住房公积金)。

(二)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三)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喀什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998-265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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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8日

原标题:喀什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jks.gov.cn/2021/07/08/tzgg/74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