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落实检察官办案团队建设要求,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政策规定,杨陵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计算机类、法学类和中文类;
4.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5.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记等基本的业务技能;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7.现为陕西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的;
8.其他不适合担任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报考程序
(一)公告查询
杨陵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sn.jcy.gov.cn/xysylq/)
杨凌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src.net)
报考人员需要咨询报考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029-87035746, 029-87062264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
(二)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须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1寸照片2张以及能够证明个人工作能力的其它材料,于7月14日至7月20日在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杨凌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
2.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岗位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文化水平和基础法律知识等,满分为100分。笔试达不到最低分数线(60分)标准的,不能进入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程序。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岗位技能测试
岗位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考试。考试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岗位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王码五笔、万能五笔、智能ABC、微软全拼、搜狗拼音、QQ拼音等常规输入法、速录法。严禁报考人员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录音通过开放式音箱播放,考生须认真聆听,准确录入。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和岗位技能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