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法院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人,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考职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执行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勤勉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谨言慎行,品行端正;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或在职本科以上学历;
4.报考时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文字写作能力和业务技能;
6.计算机录入速度不低于120字/分钟且准确率不低于70%;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其他身体检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8.目前正在本市法院工作的在职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单位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或在本公告发布前已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宜从事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其中,学习及工作经历在时间段上须连贯完整。
2.将《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无学位证书者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复印件邮寄至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报考人员为本市法院在职人员的,同时须将所在法院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在本公告发布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复印件一并邮寄。通信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理委员会B座7楼,大连长兴岛法院政治部收,邮编116317。信封上注明“书记员招聘”。
3.报考人员须将本人照片、报名登记表(均为电子版)上传至邮箱:dlcxdfy@163.com;电子版照片要求:与报名表上照片一致,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9KB以下。邮件须注明本人姓名,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4.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13日(以寄出时间为准)。
5.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考试
1.本次招录将对报考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含听打、看打)两项。
2.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采取中文听打和看打方式,主要测试打字速度。
根据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不超过招聘岗位总数的3倍。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内容为考官对话、情景模拟等。
3.两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分。总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