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书记员(聘用合同制)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在同等条件下,硕士研究生、法律或法学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有摄影或剪辑特长、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4.年满18周岁及以上,2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18日)。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6.对有摄影、剪辑特长者要求能够熟练使用非线性后期软件进行基本剪辑,熟悉视频作品表现手法及制作流程,能独立完成拍摄和编辑工作。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扣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8月18日17:00止,报名人员报名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者于2021年8月18日17:00前,将相关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351032589@qq.com。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见附件,交电子档);
(2)本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格式);
(3)JPG格式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4)如本人通过驾驶资格考试,可附驾驶证(扫描件或照片);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