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做好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配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3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3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笔试资格审查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具备相应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没有精神病史;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学位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6.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由本人现场提交材料,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需另外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需要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可登陆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qingyuanqc.jcy.gov.cn/)下载《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5.本人大一寸彩色证件照(与报名表一致)。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45-17:00)。
1.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文化活动室(清远市清城区松涛西二街一号)。
2.准考证领取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3.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人员需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配合安保人员做好防疫措施,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原则上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并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诚信报名,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