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3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6.报考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8月1日-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下载填报《报名信息表》(附件)。
2.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
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绵阳经开区文武西路498号C区606室)。联系人:夏女士(19180136015)、报名咨询电话:0816-2825388。
4.报名应携带的材料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5.职位调整
本次招聘的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数量与报名人员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职位,并及时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报考者所报职位被取消的,所缴费用退回报考者本人。
6.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1年8月27日下午13:00-17:00,到绵阳三江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绵阳经开区文武西路498号C区606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