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1年海南三亚市两级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3名)

2021年海南三亚市两级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3名)

(三)考试工作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招聘职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职位。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从惠民人力资源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出示证件不齐全的一律不予进入考场。

(1)笔试

1.书记员笔试内容为闭卷考试和技能测试,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法律基础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听打。闭卷考试和技能测试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和70%,对已在报考法院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非全省统一招聘的人员(含通过法院自聘、劳务派遣、政府雇员等形式进入法院工作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成绩只在惠民人力资源网公布,不在其他途径公布。

(2)面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果放弃面试,请于面试前两天书面递交“放弃面试说明”,书面递交有困难的,必须以手机(号码为报考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形式发送“放弃面试说明”告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养。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惠民人力资源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3)考试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一年内如招聘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出现空缺时,对于笔试、面试均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按相应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空缺人数等额依次递补人选。

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相同,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由惠民人力资源统一组织实施。

1.考察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标准要求进行,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不按体检公告规定要求参加体检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聘人员,拟聘名单在惠民人力资源网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六)管理模式和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3年劳动合同,设置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由招聘法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海南省财政统一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分级管理,共分为六级,根据等级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具体薪酬标准根据《劳动法》以及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确定,并进行动态调整。

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待遇为3800元/月左右(含平时绩效工资)。另外,单位按海南省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转正后,发放绩效工资,每月发放月平均绩效的40%,其余按年度绩效考核评定档次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如涉及住房、落户等情况,按海南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的,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2.招聘全程所有公告均在惠民人力资源网公布。若因考生未能关注指定官网公告信息,造成不能按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或未在指定官网而在其它网站下载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行承担。

5.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的考生,需按各招聘法院要求,积极配合出具本人自愿放弃声明。

6.考生遇到相关问题或有疑问可咨询招聘法院。

温馨提示:由于新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所有参考人员均按《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近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执行,如有违反,将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693332(惠民人力资源)

监督电话:88866638马瑞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88865831林诗优(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附件:

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3日

原标题:三亚市两级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第1号)

文章来源:http://huiminhr.cn/Info/Info/dd2242da6e71a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