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人数
椒江区人民法院共招录3名。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具有台州户籍;
(四)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2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椒江区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左上角需本人手写签名确认);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日—9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现场报名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913室)。
4.资格审查:9月1日—9月10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5.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9月15日—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913室),领取准考证的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