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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丽江市检察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5人)

2021年云南丽江市检察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15人)

丽江就业 | 2021-09-13

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检察机关考试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丽江市检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丽江市检察系统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名,招聘计划详见《丽江市检察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招聘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各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设置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岗位设置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录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报名由市人民检察院委托丽江员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报名不收取费用,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9日—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丽江员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红太阳广场旁玉水坊中关村科创园三楼)联系电话:0888-5393626 13988888320(李老师)13708828191(和老师)。)

(三)报名所需材料

1.《丽江市检察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二份自行粘贴正装彩色照片;电子版一份(必须和手写表一致并附上电子版正装彩色照一张);

2.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本JPG格式照片一张,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5.招聘岗位要求的生源地或户籍证明;

6.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等待笔试通知和领取准考证 。

(五)注意事项

1.本人或委托他人报名的,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如出现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重新参加改报岗位的资格审核;

4.报名人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本人;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信息不允许任何修改。

四、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由市人民检察院委托丽江员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采取闭卷测试方式,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注明时间地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