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决定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
(五)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受聘后,服从安排。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聘用制书记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或法律服务工作者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3日至9月18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606室)
地址:益阳大道东252号
联系电话:15973779001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证件照2张。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