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结合工作需要,东方红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能条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1.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院机关3人。
2.聘用制文员岗位:院机关2人;
3.聘用制辅警岗位:院机关男性2人,女性1人;迎春人民法庭女性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辅警具有C1以上驾驶资格,能够熟练驾驶准驾车型的车辆者优先录用;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禁入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统招或全日制的在校生;
7.患有精神类方面疾病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东方红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报名工作。应聘人员填报《东方红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东方红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文员报名登记表》、《东方红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辅警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第一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证明,近期同版1寸彩色照片2张(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意见材料),于2021年9月13日-17日到东方红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联系电话:0467-5912530。
(二)资格审查
由东方红人民法院政治部审查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布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书记员和文员打字技能、辅警体能测试。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分。
1.笔试
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东方红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东方红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50分。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查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
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公布确定参加听打及体能测试人员。
3.听打及体能测试
(1)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听打测试
听打测试方式:测试采取听打方式进行,试题为语音试题,时限5分钟。测试中只打录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测试成绩当场打印,考生及监考人员签字。
合格标准:聘用制书记员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
聘用制文员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60字以上(含6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