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及有关规定,曲靖市检察决定公开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曲靖市检察机关计划考试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3名。招聘计划详见《曲靖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前。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4.各岗位年龄要求见《招聘计划表》;
5.具备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其他条件:
各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录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此次招聘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曲靖市就业服务中心院内(曲靖市麒麟北路18号);
联系电话:3296828;
联系人:唐老师
(三)报名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交近期蓝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
2.在职人员在聘用前自行解除相关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聘用的,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4.报名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法律常识、时事政治、检察业务等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岗位技能测试环节。
3.笔试时间:待定,详细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按准考证标明的地点和要求自行前往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