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有关规定,怒江州法院系统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州两级人民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8名。招聘计划详见《怒江州法院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2003年9月27日之前出生,各岗位年龄上限详见《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9月27日);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岗位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及报考岗位县(市)法院政治部(详见岗位表)。报名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经报考法院政治部同意,出具授权委托书,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一)报名时,请携带下列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含电子版,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5.云南省健康绿码(彩印)、通信行程卡(纸质),从省外及省内中高风险地区到州内的考生还须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符合有关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本人或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当场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2)报考各县(市)人民法院岗位可到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及资格审核,也可到报考岗位县(市)法院政治部,各县(市)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本院岗位以外的报名和资格审核。
(3)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重新参加其他岗位的资格审核。
(5)报名人员所携带的材料,原件当场审验后退回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