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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4人)

2021浙江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4人)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七)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检察机关工作性质,同时要求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视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

(八)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是否存在不宜报考的情形。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录的依据。

(九)公示和录用

考察结束,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根据岗位及任职时间不同,实行差异化薪酬。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录的有关要求,服从考试安排。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对近14天从福建省厦门市、莆田市、泉州市、漳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来浙返浙人员,要求其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绿码,经核验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面)试。参加考(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通过考点入口时应出示健康码并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面)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有关笔试、面试、体检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本次招录工作由区检察院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的招录成绩保留到下一次司法雇员公开招录公告出台之前有效,期间单位司法雇员出现空缺,可在相应岗位应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替补人员经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合格后,予以录用。

(六)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检察院负责解释。

六、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咨询方式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578--2209912

监督电话:0578--220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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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人民检察院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

原标题:2021年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ndu.gov.cn/art/2021/9/28/art_1229427871_4742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