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部分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聘用制书记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属于辅助性岗位,为合同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法院4个,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0人(各法院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截止2021年9月30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5.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等相关情形的;
8.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10月11日9:00—10月15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只能选择一个招聘法院中的一个职位,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如实全面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法院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试后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不诚信报考以及因个人原因提交资料不全、无效或错误、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被取消招聘资格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2.照片审核和报名结果查询。报名人员上传本人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工作人员审核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10月16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可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通过。
3.网上交费。照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16日18:00前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技能测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逾期未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不得小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20日—10月2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网上报名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