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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18名)

2021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18名)

3.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未达到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考试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法院政治部组织考察,考察阶段需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考生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各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各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调查属实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将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将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递补制度

对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未被聘用的人员,我院将在一年内保留成绩,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补录。补录环节将根据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补录考察人选,按此公告要求进行体检及考察。

九、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

3.其他福利待遇。聘用制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考者参加本次考试时,要严格执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十一、咨询电话

联系人:郭 慧、王 璐 (0452)2576415、2576259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

1.《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计划表》;

2.《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聘任制人员招聘考试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原标题: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Rajy9MAaWMx58Yq6PnZ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