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省法院文职人员补充招聘工作方案》《吉林省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白山地区两级法院工作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用人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用的文职人员与用人法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经费由省财政全额保障。
二、文职人员主要职责
文职人员主要从事审判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案件审理的记录工作;
(四)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方式、职位和数量
本次白山地区两级法院文职人员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共计划招聘19人,具体招聘单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4人;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招聘7人;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招聘1人;临江市人民法院招聘3人;抚松县人民法院招聘2人;靖宇县人民法院招聘2人。具体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请见附件1(《2021年吉林省白山地区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职位与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出生);
5.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专业不限;
6.报考临江市人民法院、靖宇县人民法院,应为当地户籍;报考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抚松县人民法院,应为白山地区户籍;
7.掌握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8.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条件中涉及的年龄、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按2021年10月计算。
(二)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7.现役军人;
8.配偶、父母在报考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职业”,是指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以律师身份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人民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文职人员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3日(8:30--11:30、13:00--16:30),报名地点为白山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地址:白山市浑江区新华路2号)。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相关纸质材料,具体包括:
(1)《2021年吉林省白山地区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
(2)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近期免冠彩色红底1寸证件照3张。
每人限报1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材料时,由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3.缴费。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需在现场缴费窗口缴费,收费标准为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考务费35元/人,共计60元。缴费成功后完成报名流程。未及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考试费概不退还。
4.发放《准考证》。受疫情影响,准考证领取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jlbszy.chinacourt.gov.cn/)“通知公告”栏或微信公众号。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