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11个基层法院拟开展2021年下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工作,计划招录9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职位1: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在读的非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得报考)。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优先;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2年11月3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0年11月3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3日之后出生);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职位2: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在读的非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专业优先;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不得超过28周岁(1992年11月3日之后出生)。
除以上招录条件外,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担任所报考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在所报考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深圳法院2021年下半年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在2021年11月3日(周三)上午10:00至2021年11月12日(周五)下午17:0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考生报名系统选报职位(招录职位见附件1)。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l.com/gdszfyeczp2021/。
2、职位填报注意事项。各职位按照1:10的比例限制报名人数,当职位报名人数达到招录人数的10倍时,该职位自动停止报名。由于资格初审不合格导致报名人数在限额内有空缺的,考生在职位报名人数限额内仍可报名。请考生密切留意各职位实时报名情况,尽早选择合适职位填报。
(三)资格初审
考生应在填报职位前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不能提供的不得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如有则附,未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上传主观题合格成绩单)等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JPG格式),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未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资格初审不合格,不能取得笔试资格。资格初审合格的,取得笔试资格。资格初审结果请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可在2021年11月17日(周三)下午16:00到2021年11月20日(周六)上午8:30期间,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留意报名职位所属招录单位指定网站。(招录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测试科目为两科:《综合素质测试》和《法律知识测试》。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无需参加《法律知识测试》。(考试大纲见附件2)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
法官助理:上午8:30-10:00:《综合素质测试》(法官助理)
上午10:30-12:00:《法律知识测试》(法官助理)
书记员:下午14:30-16:00:《综合素质测试》(书记员)
下午16:30-18:00:《法律知识测试》(书记员)
笔试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留意报名职位所属招录单位指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