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文山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为认真做好招聘工作,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州两级法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人员57名(其中,省级财政保障31名,州级财政保障12名,院内自筹14名),主要从事法院审判执行、司法警察等职能的辅助性工作,不具公务员身份。招聘计划详见《2021年文山州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的方式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10月1日至2003年10月1日之间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报考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以下简称“辅警”)岗位的,学历放宽到高中学历;报驾驶员岗位的,学历放宽到高中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直系血亲、本人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有吸毒史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网查询(http://ws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2021年文山州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计划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计划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招聘机关联系。
2、报名步骤
(1)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9:00至11月1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链接(http://220.164.79.75/wssyexam),如实填写详细信息,填报职位,完成报名申请。
(2)资料上传(上传的材料仅限JPG格式)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①《2021年文山州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②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原件电子版1份。③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④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彩色同版一寸近照电子版JPG格式、照片名称填写为“姓名+身份证号码”。⑤招聘岗位要求的生源地或户籍证明扫描件。⑥《2021年文山州法院系统招聘聘用制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签字按手印扫描件。⑦符合有关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扫描件。⑧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扫描件。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本次公开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收到报名信息后1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报名人员,招聘单位不予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10月29日9:00至11月1日18:00期间,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11月1日18:00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4、打印准考证
2021年11月4日起,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招聘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
1、书记员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30%。报名开考比例原则按1: 3进行,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削减岗位人数比例,按实际参考人员组织考试。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
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笔试考试用品(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参加笔试,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考点和要求自行前往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岗位技能测试前,组织对岗位技能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为系统内提交的报名材料纸质原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岗位技能测试。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岗位技能测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3)岗位技能测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 3的顺序,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削减岗位人数比例,按实际参考人员组织考试。岗位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以文字录入测试为主,包括看打、听打内容,每场考试时间5分钟。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
岗位技能测试时间:(待定)
考点地址:(待定)
(4)面试
岗位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若出现自动放弃者,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1:2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等额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面试由州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命题,面试时间、地点采取网站公布信息、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每场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是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等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5)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合成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果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2、辅警岗位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笔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由司法警察支队具体负责。
体能测试时间:(待定)
体能测试地点:(待定)
参与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体能测试内容:
男:100米,3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
女:100米,30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2)资格复审
笔试前,组织对笔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为系统内提交的报名材料纸质原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报考者参加岗位笔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笔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笔试。
(3)笔试
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1: 2的顺序,确定进入笔试测试人员,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削减岗位人数比例,按实际参考人员组织考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法律基础知识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50%。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
考点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笔试考试用品(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参加笔试,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考点和要求自行前往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