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大理州两级人民法院委托大理和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聘的方式,实行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招聘。
二、招聘单位、对象和岗位要求
(一)招聘单位。经批准招聘的大理州两级人民法院。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3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大理州两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
岗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性别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专业要求 | 户籍要求 | 其他条件 |
10001 |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 | 7 | 3:01 | 男性7名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大理州户口或在本州居住满3年 | 不限 |
10002 | 7 | 3:01 | 女性7名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大理州户口或在本州居住满3年 | 不限 | |
10003 | 大理市人民法院 | 7 | 3:01 | 男性7名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大理市户口或在本市居住满3年 | 不限 |
10004 | 7 | 3:01 | 女性7名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大理市户口或在本市居住满3年 | 不限 | |
10005 | 剑川县人民法院 | 2 | 3:01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剑川县本县户口 | 不限 |
10006 | 南涧县人民法院 | 2 | 3:01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南涧县本县户口 | 不限 |
10007 | 弥渡县人民法院 | 2 | 3:01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弥渡县本县户口 | 不限 |
10008 | 永平县人民法院 | 2 | 3:01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永平县本县户口 | 不限 |
10009 | 云龙县人民法院 | 1 | 3:01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云龙县本县户口 | 不限 |
10010 | 漾濞县人民法院 | 5 | 3:01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漾濞县本县户口 | 不限 |
10011 | 鹤庆县人民法院 | 1 | 3:01 | 不限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35岁以下 | 不限 | 鹤庆县本县户口 | 不限 |
合计 | 43 |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技能和户籍或居住证(外地报考人员须于2018年11月17日前办结户口迁移手续或居住证办理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7日后出生的);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箱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及其他方式报名,报名邮件标题为“报名岗位+姓名”。
2.报名材料及报名邮箱。
报名材料:报名表(考生自行扫描公告附件二维码)、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主页、户口册户主页+本人页或居住证一并压缩文件发送至与报名岗位相对应的邮箱。
报名邮箱:
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heshengrlzy@163.com;
大理市人民法院:heshengrlzy2021@163.com;
其他各县市人民法院:heshengzsks@163.com
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08:00至11月19日18:00。
4.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 11月22日。
5.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发布在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中。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由大理和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人工审核,初审通过人员将在大理州两级法院微信公众号、“大理融媒”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仅意味着报考人员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入技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还需对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已报名但未进入公示名单中的人员,即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计划裁减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取消和裁减公告于资格初审结束次日在大理州两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大理融媒”各网络平台进行公布。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考试、资格审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