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2名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别、名额及职责
类别及名额: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名。
工作职责:从事立案、庭审记录、案卷归档、送达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 年龄在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1993年11月18日);
(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学、法律、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秘书学、文秘专业,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报考;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法学(法律)专业、高学历者优先;
(八)聘用后至少在我院服务满3年;
(九)须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一)曾违法犯罪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三)参加招聘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录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配偶、父母在茂名地区范围内从事律师执业的;
(四)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为3080元/月(含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另有绩效考核奖金。试用期按月薪的80%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后,定为九级书记员,根据工作经历、工作考核适当调整工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缴交社会保险,住房自行解决。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油城九路五号大院6楼618室),邮政编码:525000,联系电话:0668-2372208。
2.网络报名。报名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彩色扫描版发至指定邮箱(文件名统一为“书记员+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地址:mmzyzzc@163.com。
3.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截止(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其中“网络报名”以报名材料在报名电子邮箱内接收时间为准。
4.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从发布公告网站下载)。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相片格式为JPG)。
(二)资格审核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姓名、身份、学历等)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