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辖区基层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实施方案
为满足全市基层法院审判工作需要,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高法[2021]250号)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11月5日下发的《关于印发<河南省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三门峡市中院拟实施市辖区基层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经研究,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根据招聘计划和《方案》要求,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市辖区基层法院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7名,其中湖滨区人民法院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3名;义马市人民法院拟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2名男性,2名女性,均为执行岗)。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详见附件。
招聘信息见: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smxzy.hncourt.gov.cn)
三门峡就业网
( www.smx91w.com)
三、身份及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人员与用人法院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用工方式:劳务派遣),并派遣到用人法院工作。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0月31日);
5.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聘用为书记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五、报名
统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一) 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11月26日8:00至12月2日17:30期间,登录三门峡就业网(www.smx91w.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保存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本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 jpg 或 jpeg 格式,字节小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
(二)打印准考证。已报名人员于规定的时间登录三门峡就业网(www.smx91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相关要求。已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适时公布。
对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市中院会同人社部门通知其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重新选报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与网上报名时相同底版的1寸彩色照片,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聘用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冒用等骗取聘用资格,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报名期间,关于报名资格审查及其他有关事宜,请拔打咨询电话(0398-2883866)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