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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苏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财务人员公告(6人)

2021江苏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财务人员公告(6人)

根据工作需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财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合同制书记员4名;

2.合同制财务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或者有其他不适宜报名情形的人员。

5.报名人员不得报名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岗位条件

1.合同制书记员

(1)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30日至2001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掌握岗位必须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4)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

如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笔试环节加5分。(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2.合同制财务人员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及相关专业;

(3)具备3年及以上会计从业经验;

(4)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会计师职称证书》。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与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至12月3日(星期五)。逾期不予补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电话报名。报名邮箱:tzsjcyzp@163.com。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其他岗位,并需在邮件中注明“报名岗位+报名人员姓名”。

3.报名材料:报名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或原件扫描件:

(1)《2021年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4)相关学历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查询材料;

(5)本人手持身份证清晰照片。

报名合同制书记员岗位人员可以另外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合同制财务岗位人员另外需要提供:

(1)岗位条件中要求的从业经验证明,无法提供的需要填写工作经历承诺书(附件2);

(2)岗位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报名人员可在泰州市人民检察院(网址:http://tz.jsjc.gov.cn/)官网或关注“泰州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下载相关表格。

4.资格初审: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初审的,进行电话告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5.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以及招聘要求,如实填写《2021年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