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55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职位
本次公开招录的155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职位分布情况:深圳市人民检察院33名,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1名,福田区人民检察院10名,罗湖区人民检察院8名,盐田区人民检察院5名,南山区人民检察院6名,宝安区人民检察院25名,龙岗区人民检察院25名,龙华区人民检察院25名,坪山区人民检察院6名,光明区人民检察院10名,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1名(详见附件1)。
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方案》,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检察官的指导下承担讯问、询问的记录工作;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校对、印制相关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 报考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2年11月24日至2003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采取网络报考方式,不受理现场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hrsspub.sz.gov.cn/nptmis/)进行网上报考。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10:00至2021年11月30日17:00。(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所留电话、联系地址应准确无误。考生报错职位的,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须在2021年12月20日上午10:00至12月25日7:00,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登录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安排
(一)笔试时间、科目
笔试时间 | 笔试科目及时间 | |
2021年12月25日 | 科目一:综合素质测试 | 8:30—10:00 |
(星期六) | 科目二:法律知识测试 | 11:00—12:30 |
(二)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办法(试行)》,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考生无需参加科目二考试,科目二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考生需参加两个科目的笔试,需要参加科目二的考生中途休息时间不得离开笔试考点。
2.考生应于7:20前到达笔试现场,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的检查工作。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