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成绩
按照科目一成绩占40%、科目二成绩占60%的比例合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有一门缺考的(科目二免考的除外),按“弃考”论,不计算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全市检察机关在一年内补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可在笔试成绩有效期内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五、面试安排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面试名额按照与职位招录人数3:1的比例确定。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参加面试的,请提前电话通知招录单位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确认放弃参加面试,招录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如某职位面试人数少于招录名额的2.5倍,则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录人数。
面试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另行在“深圳检察网”及“深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仅公布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后6位数、报考单位)。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指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凭笔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面试当场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六、资格审查与体检安排
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并计算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深圳检察网”及“深检微信公众号”公布(仅公布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后六位数、报考单位和成绩)。面试缺考及未入围面试考生笔试成绩也一并公布(仅公布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后6位数、报考职位和成绩)。
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获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提交相关材料到各招录单位邮箱,由各招录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各招录单位可依次递补。
各招录单位组织到市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体检的,不安排考察,招录单位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具体资格审查与体检安排将另行在“深圳检察网”及“深检微信公众号”上通知。
七、考察和复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对其德才表现以及岗位匹配情况进行考察,核实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如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被考察人选需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奖励或技能资格证书(如: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科目二免考考生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等。上述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交原件。
八、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检察网”及“深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形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九、签订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后,各招录单位按照《深圳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方案》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劳动合同》。
十、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要求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
2.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3.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全部附件,后续相关公告将在“深圳检察网”及“深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zsjcy,二维码见附件4)发布。如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名咨询电话:0755-25868668,25868288;咨询时间:11月24日—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5.本公告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3.深圳市检察机关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防疫须知.docx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23日
原标题:深圳市检察机关2021年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enzhen.jcy.gov.cn/inspection/Notice/45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