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或哈尔滨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3.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对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信息不齐全、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速录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需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正确率达不到每分钟60字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 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 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需要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
5.面试。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通过速录技能测试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地点详见哈尔滨市检察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通知。
五、确定人选及体检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项,加分项具体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有检察机关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总成绩加2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可以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考生,由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在官方网站公示5天。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空出名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并履行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所需经费,由省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照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检察院联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严格落实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要求。本公告由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扫码下载):
1.《2021年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职位表》
2.《哈尔滨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报名表》
3.《考生承诺书》
原标题:机不可失!哈尔滨市检察机关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1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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