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021年度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检察监督工作的需要,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共计招聘书记员8名。
2.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共计招聘书记员6名。
3.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共计招聘书记员1名。
4.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共计招聘书记员3名。
(二)岗位职责:
公文处理、公文写作;案件办理过程记录工作;案件材料接收、录入,以及案卷装订、保管和归档;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管理;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0月1日)。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4.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新疆户籍(配偶或子女)或者新疆生源。
放宽条件: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面向全国招聘,户籍不作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8.本级检察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亲属;
9.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1年10月14日起至10月24日19:30结束)。
2.所需资料:
(1)报名人员登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门户网站(http://www.tlurumqi.jcy.gov.cn/)下载《乌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招考专用邮箱(ABEL515@163.com)。
(2)报名人员需要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等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后发送至招考专用邮箱(ABEL5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