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各项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一)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水平测试,主要内容为听打和看打,满分为100分,其中听打占70%,看打占30%;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将根据考生成绩确定。
(2)准考证打印时间(后续笔试、面试时仍需提供准考证,请妥善保管)、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为主。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行程码、健康码和开考前48小时内纸质版的核酸检测证明报告参加。
(二)笔试
(1)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笔试环节,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将根据考生成绩确定。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党的知识、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
(3)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公告为主。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行程码、健康码和开考前48小时内纸质版的核酸检测证明报告参加。
(4)笔试环节若出现考生自愿放弃的情况,请于公示期内向委托招聘方提交放弃申请,需要手动填写(本人按手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放弃声明书》(附件三),扫描发送到邮箱kmhrscyw@163.com,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三)资格复审
(1)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笔试成绩百分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笔试成绩百分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若确定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若出现放弃的情形,将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笔试成绩百分制依次进行递补,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人数进行等额或差额面试。递补进入及等额进入面试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笔试成绩百分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笔试成绩百分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应大于等于60分。
(2)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与网络报名时相一致的岗位所需材料。由本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方式及复审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www.kmrcjob.cn)发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公告为主。
(4)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www.kmrcjob.cn)进行公示,若出现放弃或审核不合格的情形,将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笔试成绩百分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笔试成绩百分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进入面试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笔试成绩百分制应大于等于60分。
(四)面试
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48小时内纸质版的核酸检测证明。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并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公示;
五、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每个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体检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五)在体检、政审期间若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在综合成绩基础上,结合体检、政审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的书记员名单,在昆明市人才招聘考试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七、人员储备
进入面试及技能测试、笔试综合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将作为缺员补录的储备人员,当岗位书记员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人员中按照面试及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相关程序择优补录。储备期间为本次招录后至下次招录前。
八、待遇和保障
(一)工作地点
昆明市日新中路393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待遇和保障
1.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2.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给予试用期工资待遇和保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履行人民法院书记员职务,享受规定的工资和福利保障。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者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四)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进行的公开招聘招考公告,均由官方网站(www.kmrcjob.cn)统一发布,从未授权或委托其他单位、网站或个人进行招聘活动,求职者可以登陆网站(www.kmrcjob.cn)查核招聘公告和招聘进度信息。请求职者谨慎判断,提高警惕。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疫情防控特别提醒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保证此次考试安全有序的进行,请各位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做好防疫措施:
1.严格遵守云南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近期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尽量避免去人员聚集场所,非必要不离昆。
2.具体疫情防控要求以国家、云南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附件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放弃声明书》
咨询电话:0871-64128998
监督电话:0871-64095807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9日
原标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昆明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书记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mrcjob.cn/wpage/shtml/p_202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