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 导航

2021年湖北武汉市法院系统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245名)

2021年湖北武汉市法院系统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245名)

武汉人事考试网 | 2021-12-16

六、资格复审

职业技能测试前,达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职位,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公告将在武汉人事考试院官网发布。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由招聘机关按照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折算成绩之和相同的考生,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对竞争比例达不到1:3的,招聘机关可视情按照1:2竞争比例确定。对仍然达不到1:2竞争比例的,招聘机关可组织调剂。调剂职位另行公告。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按比例核减、取消招聘计划。定向招聘职位入围人员按1:1.5确定。达不到最低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凡放弃资格复审,或提交审查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机关取消职业技能测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报考上述职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

七、职业技能测试

所有报考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的考生,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包括速录测试和体能测试。雇员制书记员参加速录测试,雇员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参加体能测试。速录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及正确率,体能测试参照公安部门招录警察标准进行体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公告。

八、综合成绩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

九、体检、考察

(一)人选确定

按照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分数高低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则按笔试分数高低确定。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体检、考察相关工作由招聘单位另行公告。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分数高低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则按笔试分数高低确定。

十、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武汉人事考试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监督电话等。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保密承诺书。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首次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递补聘用

报考普通职位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复该职位聘用人员完成6个月内有效。在此期间,若本年度已招聘普通职位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出现缺额的,招聘法院可选择递补聘用,递补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以报名时条件为准。选择递补聘用的法院,在该缺额人员所在职位的考生中,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分数高低确定,若仍不能确定,则按笔试分数高低确定,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递补聘用时提出放弃的,后期不再享有补聘资格。

十三、工资待遇

雇员制书记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武汉中院、武汉市主城区基层法院年收入不低于7万元/年(含五险一金及年终绩效奖金,下同),远城区基层法院年收入不低于6万元/年。同时,建立并执行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薪酬调整机制。

十四、相关事项提醒

(一)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资格条件、备注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或固话),特别注意在笔试、资格复审、职业技能测试以及调剂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五)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职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等,证件不齐者、未佩戴口罩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列表:

1.武汉市法院系统2021年度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XLS

2.武汉市法院系统2021年度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咨询及纪检监督电话(附件2).XLS

原标题:武汉市法院系统2021年度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hptc.org/ncms/article_N0621121618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