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绩确认
成绩确认采用百分制。
(四)加分项
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分,具备多项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1.为湖北籍建档立卡脱贫户或湖北籍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的;
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
五、关于第二次补充招聘
在招录过程中如出现空缺职位,由组织招聘检察院视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第二次补充招聘。第二次补充招聘的条件、程序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确定人选的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则按职业技能测试结果高低确定;仍无法确定的,则一并入围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主要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档案审核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规守纪、学习工作表现、身体心理健康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相关工作在荆门人事考试网(www.jmrsks.cn)另行公告。
(三)公示
招聘机关依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规定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荆门人事考试网(www.jmrsks.cn)、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官网(jm.hbj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七、管理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因本年度招聘已录取人员不到岗或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辞退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招聘机关可选择递补聘用。递补聘用,由招聘机关在报考该职位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补聘人选。
八、工资待遇
按照湖北省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改革专项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的全省法院、检察院雇员制司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依法享有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二)咨询方式。涉及职位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荆门市人民检察院0724-8885839联系,或与招聘单位联系,详见《荆门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职位表》;涉及网上报名技术的咨询,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027-87321405联系;涉及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安排及参考要求等咨询,与荆门市人事考试院0724-2331135联系;荆门市人民检察院设立监督电话:0724-2493950。
(三)网上报名、准考证下载打印、笔试成绩查询发布网站为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网站(www.hbsrsksy.cn),除此之外其他通知公告发布在荆门人事考试网(www.jmrsks.cn)等网站。
(四)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留下多种联系方式(本人、亲属手机或固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五)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六)准考证是参加笔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七)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未尽事宜,由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解释。
附件:荆门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职位表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16日
原标题:荆门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mrsks.cn/jm/002/002002/20211216/1a767304-b445-4363-bbf7-d5b5563c61f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