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3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报考职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1993年2月7日至2004年2月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1年2月7日至2004年2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2月7日至2004年2月6日期间出生);
(七)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考生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注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7日(星期一)上午8:30至2月15日(星期二)下午5:30,报名系统将于2月15日(星期二)下午5:30关闭。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大小为1M以下)。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考生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重复报考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报名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取得笔试资格。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可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请留意报名网站、“中山法院网”(www.zsfy.gov.cn)及“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通知。
笔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考试(含笔试、面试等)、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