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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江门市两级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50人)

2022广东江门市两级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50人)

摘 要
  • 1 招录人数50人
  • 2 报名时间 2022年2月15日16:00截止
  • 3 笔试内容政治素质、行政能力、法律专业知识

为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审判辅助人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确保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队伍稳定和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粤政发〔2015〕10号)、《关于做好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配备管理的通知》(粤政发〔2018〕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过渡、招聘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高法〔2020〕109号)等规定,江门市两级法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6名;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4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名;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6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3名;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6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1名;

开平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6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6名。

二、岗位主要职责

(一)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接待来访当事人并进行释法答疑;

2.指导当事人举证,协助法官组织当事人诉讼证据交换;

3.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和诉讼中调解工作;

4.协助法官调查取证;

5.协助法官办理案件的财产、证据保全及司法鉴定和评估工作相关事宜;

6.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判例等参考资料;

7.制作合议庭评议笔录,协助法官草拟法律文书;

8.协助法官开展调研、审判管理等工作;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在法官指导下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

2.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诉讼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

3.通知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出庭;

4.承担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5.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6.担任案件合议笔录以外的其他记录工作;

7.校对、印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8.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9.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各招聘岗位具体职责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岗位基本资格条件

(一)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遵守法律和从业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

6.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二)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基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遵守法律和从业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专业优先(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

6.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

7.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能力。

注:考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各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三)不予聘用及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有下列情况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或近2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雇员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回避情形

考生有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用人单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务职级,或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或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不得报考相关用人单位招聘岗位。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期限为公告之日起至2月15日16:00时止。考生可通过“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录江门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113.107.136.249:8889/index.do?batchId=861&area=440700),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江门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阅读考试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确定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不得对报名资料再作修改)-->打印报名登记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及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入场凭证)。

3.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基础上,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

(3)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报考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及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资格初审

招聘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身份证号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自动确认报名,考生将不能再对报名资料进行修改。考生必须上传真实、清晰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图片,以免影响审核。凡重复报考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如有需要,用人单位会电话联系考生,考生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填写电话有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用人单位联系不到考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截止报名后仍然没有通过的,考生不能重新报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取得笔试资格,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核。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取得笔试资格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个人账号打印准考证。受新冠疫情影响,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是作为笔试、面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入场凭证,遗失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