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11名。
(二)工作职责:承担检察官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辅助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二)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三)报考书记员职位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类相关专业优先。
(四)报考人员年龄应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八)具有公、检、法工作经历,表现突出的(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工作单位证明),报考条件可适当放宽。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宜录用的。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审核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3月8日-3月18日,报名邮箱:lwjczgb@163.com。
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属于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彩色免冠近期照片。
报名后经工作人员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邮箱回复准考证,不符合报名资格的,邮箱回复或电话回复资料补充意见。报名人数未达到拟聘用人数相应比例的,由本院决定是否开考。
联系电话:020-81601686、81601710
2.防疫工作要求。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于报名时一并提交。
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一律不接受报名,不得进入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