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占总成绩的40%)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90分钟,不指定参考用书。
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4月13日9:00至4月16日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4月1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48小时内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可于4月17日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
在取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分单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考生的综合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人选,可于4月18日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表、技能测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凡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时间为4月19日9:00-17:00,地点为石家庄金融法庭(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560号、红旗大街与汇平路交口西行50米路南)。
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48小时内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打印的《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证件审核地点。
(四)面试
面试占总成绩的40%,侧重考察面试人员的表达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时间为6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于4月20日9:00至4月22日17:00,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48小时内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打印的《面试通知单》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温正常后方能进入面试考点。
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予以公布。
(五)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单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如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按技能测试成绩先后顺序确定。
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可于4月25日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四条、《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分别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和石家庄法院网(http://sjzzy.hebeicour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考生由聘用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文本由省统一印制),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
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由各法院商同级相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上一年度本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
五、疫情防控
(一)考生须在技能测试前14天(3月19日前)申领“河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坚持每天打卡,如实进行本人技能测试前14天的健康监测。
(二)目前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的考生,须在技能测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的隔离观察时间,并按时到达考点。技能测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三)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技能测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技能测试前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技能测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四)考生应提前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除本条第(三)款外持非绿码但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技能测试前7日内2次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技能测试。同时,经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
(六)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七)技能测试阶段后,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各环节,考生均须参照上述防疫要求持下载打印的《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相关环节)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参加。
(八)考生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六、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技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网上注册、报名等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89631762/89631753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85187467 (市法院)
纪检监督电话:85187326 (市法院)
附件: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4日
原标题:石 家 庄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sjz.appms.cn/KaoSheng/66922/userhtml/fabuitem.html?filter=KOS4muWKoUlEPSfnn7PlrrbluoQnKS5hbmQuKOWPkeW4g%2BaXtumXtD0nMjAyMuW5tDAz5pyIMTTml6UgMDnml7YwMOWIhjAw56eSJykuYW5kLijlj5HluIPnsbvlnos9JzAxJyk%253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