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2年度和田地区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42名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及综合工作的辅助人员。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
4.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第1日);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近五年来,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7.曾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8.因个人原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近三年,从本地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辞职的人员;
10.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11.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为招聘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12.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岗位与工作地点
本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到岗后,根据工作需要,在所招录法院所在地开展工作,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度和田地区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通过和田就业服务网站(http://jiuye.xjht.gov.cn)及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与确认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1日10:00时—3月21日19:30时
2.报名流程
(1)下载公告中《和田地区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
(2)按要求进行报名表个人信息填报,并在照片栏粘贴清晰的个人电子白底彩色照片;
(3)报考考生确认报考信息无误后,将报名表发送至公告中指定邮箱“2637742404@qq.com”。
3.有关要求
报名采用网络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按要求填报报名信息,并对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旦提交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考生报名时,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经核查重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掌握《公告》规定和职位表要求,选择完全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出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按照《公告》明确的具体条件进行审查,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地区人社局负责指导。
1.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证明(有14天内疆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具体参见附件3:《2022年度和田地区两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提供材料清单》),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大类及具体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读》。
资格审查工作中如发现有政治条件不符、组织或参加非法宗教活动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3月22日--3月25日工作时间(早上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19:30时)。
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田市迎宾路777号)立案大厅。
(三)速录测试
1.速录测试要求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要求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速录测试,少数民族同志需加测本民族语言速录测试,测试录入时间为3分钟,成绩当场公布;根据速录测试成绩及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招聘1-5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5-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招聘11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速录测试成绩相同且按规定比例同为最后一名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2.速录测试时间与地点
速录测试时间:3月28日--4月2日工作时间(早上10:00至13:30,下午15:30—19:30),按照每天上午、下午各1场次开展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安排以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玉都天平”发布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速录测试地点: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田市迎宾路777号)五楼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