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所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知识,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采取闭卷形式,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将在吐鲁番就业服务网站和吐鲁番人民检察院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和方式。结合岗位条件和笔试入围情况,逐一对考生的身份、学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入围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资格审查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招聘对象所需要的其他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得代审)。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的、本人未参加资格审查的均不得进入面试。
(五)面试
1.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2.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名表》参加面试。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由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七)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成绩×20%。
2.笔试、面试、技能考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于技能考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在吐鲁番就业服务网查询或在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吐鲁番检察)公示。
4.考生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空缺时,可依据总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九)考察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品德、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空缺名额,按该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确定后,在吐鲁番就业服务网和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吐鲁番检察)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资待遇及考核管理办法
(一)聘用人员由市财政供养,工资待遇按照同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同地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与拟聘人员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初次签订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考核标准执行,与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一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四)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教育学习、管理、培训、培养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公告》和《吐鲁番市检察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二)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有效。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按照有关惩戒规定执行。
(三)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五)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吐鲁番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的人员必须携带7天内核酸证明,尚在外地的考生应科学合理安排行程,及时来(返)吐,以免影响考试。逾期未到场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5-8526267(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995-7603011(工作日咨询)
监督电话:0995-8533261(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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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9日
原标题:吐鲁番市检察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jshanshan.jcy.gov.cn/jcxw/202203/t20220310_35771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