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6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业务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含3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
(三)乐山市五通桥区常住人口;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
2、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配偶、父母、子女在本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3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501室。
报名手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