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
①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份(由其所在单位、学校或社区在表格现实表现情况栏提出意见并盖章);
② 身份证;
③ 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
④ 近期免冠红底2寸照片4张以及电子版照片;
⑤ 核酸检测结果(48小时内)、健康码、行程码(彩色)。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考察时提供的情况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一律取消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报考。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为采取计算机看打或听打方式测试法律文书录入速度及准确率。测试的具体方式、具体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或公告。
(四)体检
根据应试者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选自行承担。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不予聘用。
(五)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六)合同签订
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转正考核,转正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按照《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衡阳市纪委监委派驻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3.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34-8893189(派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
4.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734-8893129。
附件: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9日
原标题: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yz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3/id/660476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