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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3人)

2022年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公告(3人)

嵩明生活网 | 2022-03-30

嵩明县人民检察院为满足检察工作需要,加强聘用制书记员队伍建设,结合当前工作节奏,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察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委托专业招聘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岗位职责:主要从事协助检察官完成案件检察、审理中的记录工作,庭前及开庭时事务准备性工作;其他与检察、审理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完成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域内的安全警卫工作;协助完成所在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

(二)、招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

3.纪律观念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速记、熟练操作计算机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03月30日起至人数报满为止。(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限定报名人数,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满30人截止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嵩明嘉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嵩明县公安局背后明城财富社区3-10室),联系电话:0871-66035746。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2)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扫描件(或复印件),近期两英寸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职称证书、专业等级证或职业资格证等)

3)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需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现场审核通过者,领取审核合格报名表。参加下一环节笔试时,出示资格审查合格证明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