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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南临沧镇康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5人)

2022云南临沧镇康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5人)

临沧易贤 | 2022-04-02

(三)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及检察实务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③笔试地点地准考证为准。

④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笔试考试用品(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参加笔试。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试地点提前熟悉具体地址和前往路线,避免耽误考试。

⑤笔试分数公布:报考人员可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登陆镇康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镇康检察微信公众号、“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查看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2.岗位技能测试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即进入岗位技能测试。公示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②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以及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可进行差额或等额岗位技能测试。

③岗位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汉字录入、办公软件(word、excel)的基础应用,满分为100分。

④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①根据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权重相加(笔试成绩×5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权重相加(笔试成绩×5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出现该岗位无人递补或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以及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2.考察

聘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镇康检察微信公众号、镇康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临沧市就业工作站”和“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原则上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与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镇康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镇康分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聘用方式由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并实施。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不超过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核定数的20%确定候选人,当各用人单位聘用制书记员核定数有空缺时,可以在一年内从候选人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后,由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审批录用,并报省检察院备案。

八、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等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聘用制书记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短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考生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在招聘过程中,凡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镇康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镇康检察微信公众号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所产生的费用由镇康县人民检察院承担。

(五)镇康县人民检察院保留对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设置表》

举报电话:0883-6621199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31日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岗位设置表.xls

镇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报名登记表.xls

原标题:镇康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Gl_PvrrXSyptZoD_Ecn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