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连城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院机关书记员3名,具体职责:
1.负责开庭前的各项事务性工作;
2.负责案件审理的记录工作;
3.协助做好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交办的其它审判辅助性事务。
(二)新泉人民法庭书记员1名,具体职责:同上述第(一)项。
(三)姑田人民法庭书记员1名,具体职责:同上述第(一)项。
(四)1.院机关行政文员1名;
2.院机关行政文员1名(须中共党员)。
行政文员具体职责:
(1)协助落实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文明创建材料整理上报工作;
(3)完成交办的其它行政文员工作。
二、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报名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3.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4.须具有连城县域户籍或连城县域居住证(新泉、姑田人民法庭书记员,正常上班日期间须驻庭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录用:①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②受过拘留、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③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⑤本人及家庭成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⑥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⑦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⑧与本院正式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⑨从事个体经营户、开办企业、参股借贷的;⑩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具体岗位条件
(1)性别:新泉、姑田人民法庭书记员限女性,其他不限;
(2)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至2004年4月1日期间出生);
(3)学历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书记员岗位的,法学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行政文员岗位的,人力资源类、中文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书记员岗位须具备熟练的文字录入技能,行政文员岗位须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一定写作能力;
(5)安心工作,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三年;
(6)曾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在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13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连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西环中路8号);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97-8915389。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报名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和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